【引用】我覺得所謂的「出櫃」,對於同志來說,是一種「藐視」。為什麼同志要在櫃子裡不能出現?你 又不是做錯事!今天你現身,想著:「我可以見人了。」為什麼要有這種心態?我們今天談人權,兒童有兒童權,年長者有老人權,外勞有外勞權,如今男女也平 權,人權的精神從歐美影響到台灣,我覺得只要心態正常,就不用擔心被看不起。

以下的例子可能舉的不太好,但我必須說,贊成廢死的人,為死刑犯高喊維護罪犯人權,你看連作奸犯科的人都享有這麼高的人權,他們才應該在櫃子裡,做壞事才需要「出櫃」。那麼多的同志朋友,在社會上正正當當,做了那麼多好事,為什麼要害怕被別人歧視、看輕呢?

引用出處:G情大告白:白冰冰的兒子是G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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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「多元成家」法案,有許多不同的聲浪傳出,不同的意見交換本來應該是越來越進步的現象,但許多反對的聲音開始出現越來越不合常理的言 論,例如:大地震就是因為同志遊行遭天譴、通過多元成家法案就會造成人類滅絕等,不可思議的是盲目的追隨者竟然為數眾多,真的是滿驚訝的。我同意一件事情 在社會上有不同的看法或立場,但是前提是真的有確實的理由以及最重要的,需要理性。

很多反對的意見表示,通過多元成家,會造成社會崩壞、喪失家庭價值。但是這是「多元成家」造成的結果,還是社會上一直都存在的問題呢?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單 親家庭或隔代教養難道沒有這樣的問題嗎?如果也是有,那反對的人為什麼會同意這樣的制度呢?回到本質來說,我甚至感覺有兩個爸爸或媽媽疼愛的小孩會更幸 福,因為有社會上的歧視,這些爸爸媽媽往往更加深思熟慮也更加堅強。

也有人攻擊「家庭概念」的修正是亂倫、性解放的開端。說出這些言論的人想必沒有認真看完草案內容就先反對了吧,這些問題在草案中都有明確的說明與防範。 「家庭」的概念是什麼?是法律上的規定還是人們互相的依賴及寄託呢?舉例來說,先不論同志,出家或是家人移居海外的人,若是有醫療上需要簽署同意書的時 候,「法律上的家人」是否可以完成或甚至是否關心都可能發生,然而近在身邊真正陪伴關心的人卻無能為力。法律上的家人或是真心願意成為家人的人,哪個才算 是真正的家人呢?若是關係緊密,就算法案通過也是不會動搖目前的「家庭」不是嗎?

有很多可以再商榷、再深思的部分沒有錯,但在其他國家相互爭論前進的問題,在國內卻演變成為互相謾罵的局面,這樣無論是什麼問題,我們都只會停在原地。越 來越多國家支持同性婚姻,相信在支持前也有考慮過相關問題,一個一個解決而後實現,或是發現不能適用於自己國家而放棄,至少都是做了努力。

我只能說,感謝那些將同性戀妖魔化、為反對而反對的人,這些舉動促使同性戀更加團結、更加知道自己需要什麼、也更加努力成為更好的人。

延伸閱讀:PT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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